职官部·卷十一

  ○左丞

  《六典》曰:左右丞掌管辖省事,纠举宪章,以辨六官之仪制,而正其文法,分而视焉。

  《汉官典职》曰:尚书左右丞,典台事,绳纠,无所不总。

  《续汉书·百官志》曰:左丞掌录尚书,吏人上章,百官威仪。

  《汉官仪》曰:汉制: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堂交礼,迁,又解交。

  《晋书·百官表志注》曰:左右丞,俸月三十斛,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射制、弹案选用署吏,稽近道文书,给假。

  《晋书》曰:刘皦字长叔,为尚书左丞,正色在朝,三台清肃。

  又曰:郄诜为尚书左丞,推奏吏部尚书崔洪,洪曰:"举诜丞而还奏我,此谓挽弩自射。"诜曰:"赵宣子任韩厥为司马,而厥以军法戮宣子;崔侯为国举才,我以才见举,惟官是视,各明至公,何故其言乃至於此?"洪闻而悦服之。

  又曰:傅咸为尚书左丞。时尚书郭奕,咸故将也。累辞病疾不起,复不上朝。又自表妹葬,乞出临丧,诏书听许,咸举奏之。

  又曰:郄弘始为尚书郎,转左右丞,在朝为百僚所惮,后坐泄事免。

  《晋诸公赞》曰:许奇为尚书左丞,有准绳操。

  又曰:傅咸字长虞,为左丞,台阁小大,望风自肃。

  《晋中兴书》曰:荀蕤字令远,迁左丞。时桓温平蜀,朝廷欲以豫章封温,蕤谓太宗曰:"若温复假主威平定河洛,修复山陵,将复何以加之?"遂止。

  沈约《宋书》曰:何承天为中丞,与尚书左丞谢元素不相善,二人竞伺二台之违,累相纠奏。

  《宋书·百官志》曰:晋宋之世,左丞主台内禁令、宗庙祠祀、朝仪礼制、选用署吏,纠诸不法,无所回避。

  《三国典略》曰:北齐张耀尝为尚书左丞,文宣近出,令耀居守。文宣夜还,耀不开门,勒兵严备,火至,看面然后开迎。文宣笑曰:"卿欲学郅君章也。"赐以锦袍,以其忠勤,深见亲待。

  《梁书》曰:贺琛迁尚书左丞,并参礼仪事。琛前后居职,凡郊庙诸议,多所创定。每见高祖,与语,常移晷刻,故省中为之语曰:"上殿不下有贺雅。"琛容止都雅,故时人呼之。

  又曰:刘孺弟览除尚书左丞。性聪敏,尚书令史七百人,一见并记姓名。当官清正,无所私。姊夫御史中丞褚湮,从兄吏部郎李绰,在职颇通赃货,览劾奏,并免官。李绰怨之,常谓人曰:"犬啮行路,览噬家人。"

  《北史》曰:郎茂,炀帝即位为尚书左丞。时工部尚书宇文恺、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竞河东银窟,茂奏劾:"恺位已隆,禄赐优厚,拔葵去织,寂尔无闻,求利下交,曾无愧色。仲文大将军宿卫近臣,趋侍阶庭,朝夕闻道,虞芮之风,抑而不慕,分诛之利,知而必争,何以贻范庶僚、示人轨物?"恺与仲文竟坐得罪。

  《隋书》曰:杨汪字元度。高祖尝谓谏议大夫王达曰:"卿为我觅一好左丞。"达遂私於汪曰:"我当荐君为左丞,若事果,当以良田相报也。"汪以达所言奏之,达竟以获罪。卒拜汪为尚书左丞。汪明习法令,果於剖断,当时号为称职。

  《唐书》曰:赵涓,永泰初为监察御史。时禁中失火,焚室数十间,火起处与东宫稍近,代宗深疑之。涓为巡使,俾令即讯,涓周历壖囿,按据迹状,乃上直中官遗火所致也。推鞫明审,颇尽事情。既奏,代宗称赏焉。德宗时在东宫,常感涓之究理详细。及刺衢州年考既深,又与观察使韩滉不相得,滉奏免涓官。德宗见其名,谓宰相曰:"岂非永泰初御史赵涓乎?"对曰:"然"。即日拜尚书左丞。

  《唐新语》曰:杨昉为左丞,时宇文化及子孙理资荫朝廷,以事隔两朝,且其家亲族亦众多,为言者所司。理之至于左司,昉未详其案状,诉者以道理已成,无复凝滞,勃然逼昉。昉曰:"适朝退未食,食毕当详案。"诉者曰:"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昉遽命案,立批之曰:"父杀隋主,子诉隋资,生者犹配远方,死者无宜更叙。"时人深赏之。

  《傅咸表》曰:左丞职轻事重,以贱制贵,所以难居。臣以闇劣,猥忝斯任,愧於不称,惧罪之及,夙夜惶恐,寝食无宁。

  《卞壸弹尚书丞郎事》曰:旧丞、郎取急及属出,皆尚有对,使职局不废,而昨左右二丞及诸郎皆出,惟次直二郎在,设使有兵火警急,便为无复行事者。二丞顿行,无印可以封符疏。此之逋慢,莫斯之甚!

  《傅咸答辛旷诗序》曰:尚书左丞弹八座以下,居万机之会。斯乃皇朝之司直,天台之管辖。余前为右丞,具知此职之要;后忝此任,僶从事,日慎一日。

  ○右丞

  《续汉书·百官志》曰:尚书右丞一人,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假署印绶及笔墨诸材用。

  《汉官仪》曰:尚书左右丞,秩各四百石,迁刺史。

  《晋书百官表注》曰:右丞主台内库藏、廨舍、量物用多少及廪赐、民户、租布、刑狱、兵器,稽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晋中兴书》曰:王国宝因酒坐怒右丞祖台之,攘袂唤呼,以盘盏乐器掷台之,复为有司所弹。烈宗诏曰:"国宝纵肆情性,甚不可长;台之懦弱非监司体,其免官。"

  沈约《宋书》曰:晋西朝八座丞、郎,朝晡诣都座朝;江左惟旦朝而已。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座交礼,迁又解交,汉旧制也。今惟八座解交,丞、郎不复解交。

  《宋书·百官志》曰:右丞掌台内库藏,凡诸器物、廨舍、刑狱、兵器。

  《唐书》曰:宇文节为尚书右丞,明习法令,以幹局见称。时江夏王道宗,尝以私事讬於节,遂奏之。太宗大悦,赐绢二百匹,仍劳之曰:"朕所以不置左右仆射者,正以卿在省耳。"

  又曰:韦温为尚书右丞,吏部员外张文规父弘靖,长庆初在幽州为朱克融所囚,文规不时省赴。人士喧然,罪之。温居纲辖,首纠其事,出文规为安州刺史。

  《五代史·后唐书》曰:梁开平二年,改左右丞为左右司侍郎,避庙讳也。至同元年十月复旧为左右丞,长兴元年九月诏曰:"台辖之司,官资并设左右貂,素来相类,左右揆不至相悬。以此比方,岂宜各别。自此宜升尚书右丞官品,与左丞并为正四品。"

  ○左司郎中 左司员外郎

  《六典》曰: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掌付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省署符目焉。凡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

  《隋书》曰:炀帝三年,尚书都司始置左右司,郎各一人,品同诸曹郎从五品。掌都省之职。

  《唐职员令》曰:左右司郎中,掌副左右丞所管诸司事。署抄目,举稽失,知台内宿直。若本司郎中不在并行之。

  ○右司郎中 右司员外郎

  《隋书》曰:骨仪迁尚书右司郎。于时政渐乱浊,货赂公行,凡当枢要之职,无问贵贱,并家累金宝。天下士大夫莫不变节,而仪励志守常,介然独立。

  ○令史

  《汉官仪》曰:能通苍颉史篇,补兰台令史;满岁,补尚书令史;满岁,为尚书郎。出亦与郎同,宰百里,郎与令史分职受书。令史见仆射、尚书,执板拜;见丞、郎,执板揖。

  《续汉书·百官志》曰:尚书令史十八人,人二百石。曹有三人主书,后增列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华峤《后汉书》:韦彪上疏曰:"有楚狱事繁,故置尚书令史以助郎。"

  《晋书》曰:陈寿少仕蜀,在观阁为令史,又为郎。宦人黄皓专弄朝政,大将军阎宇等皆曲躬事皓以营时务,寿独峻然,皓乃自禅与杖。

  又曰:赵孟字长舒,入补尚书郎令史,善於清谈,有国士之风。其面有疵点,诸事不决,皆言当问疵面。

  《齐职仪》曰:自魏晋宋齐,正令史、书令史皆有品秩,朱衣执板,进贤一梁冠。

  杨楞伽《北齐邺都故事》曰:尚书郎判事,正令史侧坐,书令史过事。

  《典略》曰:边让字文礼,陈留人,将军何进闻其名,欲以礼辟。恐不肯来,乃托以军事召之,到署令史。进以礼见之,让占对闲叙,声气如流。其时,坐席宾客有百数,皆高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