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的社会阶级制度

2024-11-21  虎思国学网  阅读 170


古埃及,以尼罗河三角洲的北非为中心,可以说是古代世界最强大,最有影响力的文明。它的政治结构,语言,宗教传统和哲学在青铜器时代占主导地位,并在铁器时代的漫长黄昏期间持续,直到它被征服了新兴的地中海力量。

“埃及”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个多语言的旅程,讲述了它对附近文化的影响。“埃及”来自希腊工作Aegyptos,古希腊语发音的古埃及名字'Hwt-Ka-Ptah'(“Ptah精神大厦”),孟菲斯市的原名。古埃及人被分为一个等级制度,法老在顶部,农民和奴隶在底部。埃及的社会阶层有一些漏洞,但它们基本上是固定的,并且明确划定,与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不同。显然,最接近社会顶层的人群是最富有和最强大的人群。

法老(国王)

法老是古埃及最高统治者,法老一词译自“希伯来语”(宫殿),原指埃及古王国时期最后的国都所在地孟斐斯的王宫(正殿),为古代埃及对国王的尊称。

法老的完整头衔是:“上下埃及之王,太阳神之子,奥西里斯人间之代表,国家最高祭司,两地之主,荷鲁斯、涅布提、金荷鲁斯、尼苏毕特及阿蒙之众仆人之仆人”。

一般认为新王国第18王朝起,开始用于国王自身,并逐渐演变成对国王的一种尊称。习惯上把所有古埃及的国王通称为法老。

法老的五个王衔:

荷露斯之衔——强大的阿匹斯,拉神所钟爱的;两地之衔——威严而英武者,埃及王国庇护者;金荷露斯之衔——万寿无疆,永恒的武运;上下埃及之王衔——拉神的圣辉是荣耀的,及拉神所选中之人;太阳之子衔——拉之降诞,拉神所钟爱的。

维西尔(宰相)

现代埃及学者引用阿拉伯语对古埃及宰相的称呼。古王国时期负责掌管行政、司法、经济和神庙等事务,也负责担任世俗法庭在中央的最高法官。该职位在新王国时被一分为二,其中之一主管上埃及和努比亚的事务,另一个分管下埃及和西亚的事务。前者权力较大,国王不在时可代行朝政。

但其主要使命仍是执行法老的指令,是法老专制统治的工具。保存最好的记录来自莱克米尔,他称自己为“仅次于王”“皇土之心脏”“君王的耳目”。铭文表示维西尔对国内秩序、估税和征税,档案保存、咨询、谏言,官员委任、监督,诏书传达,政令的执行都有责任,有些还在孟斐斯任过市长等职。

官僚:祭司(智者)

涅木虎(贵族):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兴起并登上政治舞台的中小奴隶主阶层。属于该阶层的人可以经营王室土地,称为王室土地的涅木虎。他们享有世袭租佃权,向法老缴纳租税,也服务于军队,或为法老提供其他服务。他们可以占有奴隶、担任官职,逐渐成为王权的社会支柱。埃赫那吞改革时曾提拔了一大批涅木虎担任中央和地方的官吏,改革失败后,这个阶层受到打击、迫害,其财产也被没收。第19王朝的法老霍连姆赫布曾颁布敕令保护他们的利益,从而保护王权自身的级基础。

涅杰斯(农,匠,商)

原意为“下层人”,属于下层自由民,大概起源于古王国末期。在第一中间期形成为一个小私有者阶层,并出现了所谓的“强有力的涅杰斯”。是当时各诺姆军队的重要来源。到中王国时期,一部分强有力的涅杰斯占有土地,由别的农民替他们耕种,向他们交租。

涅杰斯的成长是中王国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其在政治上的发展与王权的加强息息相关。涅杰斯是中王国时期王权同地方贵族进行斗争的主要社会支柱,因而成为统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这个阶层的力量还是十分软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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