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在中国神话中是什么地位

2024-05-22  虎思国学网  阅读 16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

先秦文献古籍《史籀篇》、《楚辞》、《礼记》、《山海经》、《淮南子》和秦汉以来的《汉书》、《风俗通义》、《帝王世纪》、《独异志》、《路史》、《绎史》、《史记》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二是具有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

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

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血亲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

三、《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

女娲不是妖族,而女娲掌管妖族,根据古典神话记载,鸿均老祖收了四个徒弟,女娲是其中一个,按职能或是说法力的划分,女娲管理妖界,拥有山河社稷图、招妖幡、缚妖索等武器,主要用来管理娇界,虽然女娲人面蛇身,但她是上古正神,所以不应该划为妖。而且这只是远古的一个传说,没有什么对错,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女娲神话中,从最初的女娲化神然后到女娲化万物到女娲造人、补天,这-系列的功绩都是在天地对立的状态中展开。女娲之前是无天无地无人的状态。自女娲诞生之始,她先以身化神,神的出现导致天的诞生,然后女娲以身化万物,紧随着万物的出现,地也出现,这个时候天地--片祥和。

《山海经:大荒西经》、《楚辞天问》、《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对女娲记载可以看出,女娲自身化成了万物与神族,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古神陨落后身体器官化为万物(与诸神)的思路一致。于后来的盘古神话及其

它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也有身体化生万物与诸神的内容,这项肯定也更增加了几分可靠性。把女娲与各国记录的古代创世神话进行比较,实则这种描述表示创世之始,未有一切之先,神用来创造的材料只能是自己的躯体。

学者们从《山海经》、《淮南子》、《楚辞》、《风俗通义》、《水经注》、《独异志》、《太平御览》筘籍的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神话传说人物之一-的女娲,最突出的业绩是"抟土造人”、“炼石补天”、“制笙簧"和"置婚姻,合夫妇"等。但有一点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民间活态神话传说中所反映的女娲是世间万物的创造者。

在中国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女娲正月初-造鸡,初二造狗,初三造猪,初四造羊,初五造牛,初六造马,初七才造人的传说。有的活态神话还说女娲的肉体变成了土地,头变成了崛,头发变成了草木,血液变成了河流,就像创世的盘古大神一样。这些活态神话传说,乃是古老信仰在当今民间的延续,值得人们格外重视。

人认为鸡、狗、猪、羊代表春夏秋冬四季,牛、马代表地和天。所以班固《汉书律历志上》中才说:"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这是把正月初七叫”人日”的来源之一。许慎《说文》中也强调指出:“娲,古之神圣女,化育万物者也。"这就是说,女娲不但是炼石补天的英雌和造人的女神,还是-个创造万物的伟大的自然之神。

根据《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的记载,女娲伏義造物之时已有天地,但仍是一片荒芜,于是伏羲娶女娲,生子嗣,命名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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