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叙任权之争的意义与影响
2024-10-03 虎思国学网 阅读 598
关于主教叙任权的程序上的争论,斗争的结果是一次妥协。国王放弃他们能够作为上帝的代表直接授予神职的神学主张,但是实际上他们继续任命主教。然而对他们来说,要把品行丑恶、不胜任的候选人强加于教会也已是很困难的了。
即使他们强迫选举者选举这样一个人,但上诉到教皇那里常常可以阻止他取得主教职位。当然任命主教的标准,12世纪也得到了明显的改进。
这场斗争的所有参与者都受到了不同的影响其后果至少在英格兰和法兰西是重要的,因为在这项斗争的关键时刻,英格兰的国王相当强大,足以令其贵族支持他;而法兰西的国王又相当衰弱,其贵族认为根本没有起来反叛他的理由。
日耳曼的情况显然不同,诸侯正崛起并急于抵制强大而有野心的君主权威,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正是在这个时间点提出挑战。
如果没有主教叙任权的问题,毫无疑问日耳曼也会发生叛乱,但是如果亨利四世不卷入与教廷的斗争,他一定能成功地镇压叛乱,巩固强大的君主政体,而不是让诸侯利用其统治的大混乱,扩大自己的权力。
当亨利五世在1125年绝嗣而死时,当时诸侯们忽略了公爵中最强大的霍亨斯陶芬(Hohenstaufen)家族的排特烈(Frederick),而选择了比隆家族的后代、萨克森公爵萨普林堡(Su pplinburg)的洛泰尔为国王。
洛泰尔(Lothair,1125一1137年在位)靠诸侯而不是任何世袭的权力取得王位,因而他在诸侯面前是无权的。诸侯们在王国的各地加强了自己的权力,他们占有官职和采邑,并且代代相传。
在大陆,50年战斗之后,一个类似的妥协(但其长期结果却南辕北辙)于1122年达成,于9月23日签字,即沃姆斯协约(Concordat of Worms)。双方同意叙任权要被排除,而为世俗领袖对任命程序的非正式但却重要的影响提供了余地。
君主在被卷入与教会的争端前,已经权力衰落并解体。领主对农民的地方权利增长,增强了农奴制(serfdom)并导致大众权利减少。地方税费增加,而皇家金库资金减少。正义之法权地方化,法院不必向皇家当局汇报。长期的帝国权力衰落将使德国四分五裂,直至19世纪。
教皇则变得更强了。在叙任权斗争中,双方都力图引领公共舆论;结果是世俗人士开始从事宗教事务,而平信徒增加,为十字军以及12世纪巨大的宗教活力做了准备。
这次争论并没有因为沃姆斯协约而结束。将来还会有教皇们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们的争论,直到北意大利完全落入帝国之手为止。在腓特烈二世任内,教会将调转十字军的枪头直指神圣罗马帝国。
根据诺曼·康托(Norman Cantor)的记述,“叙任权斗争颠覆了中世纪早期教会(ecclesia)与世俗(mundus)的平衡,并结束了二者的相互渗透。中世纪王权——过去主要是教会理想和人员的创造物——被迫发展新的制度和支持。在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其结果是首例世俗官僚制国家——其基本组成要素出现于盎格鲁-诺曼君主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