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成语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指临死不忘妻妾
示例
指临死不忘妻妾。亦形容霸业已空,风流已散,凭吊怀古。
唐·杜牧《杜秋娘》诗:“咸池升日庆,铜雀分香悲。”还用以指谋生有术,自给自足。
唐罗隐《邺城》诗:“英雄亦到分香处,能共常人较几多。”
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祝翁》:“敬广其术,则卖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清查慎行《曹操疑冢》诗:“分香卖履独伤神,歌吹声中繐帐陈。”
吕志伊《读史感赋》:“预争皇后怜诸妇,终作分香卖履人。”
原文
汉·曹操《遗令》:“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施繐帐,朝晡上脯备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译文
曹操《遗令》中说:我的婢妾和歌舞艺人都很辛苦,让他们住在铜雀台(遗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二十公里邺城遗址内),好好安置他们,在台正堂上放六尺床,挂上灵帐,早晚上食物供祭,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从早至午,要向帐中歌舞奏乐。
你们要时时登上铜雀台,看望我西陵的墓地。余下的香可分给诸夫人,不用它祭祀。各房的人无事做,可以学着制作带子、鞋子卖。
释义
东汉末,曹操造铜雀台,临终时吩咐诸妾:“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又云:“馀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为,学作履组卖也。”见晋陆机《吊魏武帝文》序。后以“分香卖履”喻临死不忘妻妾。
魏武帝曹操(155~220年),本名吉利,字孟德,小名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市)人。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东汉末年权臣、太尉曹嵩的儿子,曹魏政权的奠基人。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以汉献帝刘协名义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中国北方地区,扩大屯田、兴修水利、奖励农桑、重视手工业、安置流民、实行“租调制”,促进中原地区经济生产和社会稳定。建安十八年(213年),获封魏公,建立魏国,定都邺城。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册封魏王,位在诸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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