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如何

2024-05-27  虎思国学网  阅读 643


无论是当今还是古代,退休是官员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古代退休叫致仕,官员在任上为国效力,劳苦功高,随着年纪增大就要告老还乡,颐养天年。

清代学者梁章钜在《退庵随笔》里记载说:“古人以四十为强仕之始,以五十为服官政之年,以七十为致仕之期。”中国古代基本上沿袭了70岁退休这个规定。只有明朝例外,明朝官员的退休年龄是60岁。

当然,70岁退休只是基本规定,也有人超过70岁还在任上的。例如晚清第一重臣李鸿章78岁高龄还在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任上,还要负责与八国联军11国列强谈判辛丑条约的赔款。

《辛丑条约》签订后,李鸿章心力交瘁,不久便死去。从未享受过一天退休待遇的李鸿章,至死都不知道自己如果退休了能拿多少退休金,享受何种待遇。

总的来说,清朝对退休官员的待遇还是很优厚的。《大清五朝会典》载:“满汉大臣,年老乞休者,朝廷待以殊礼,或升轶加衔、或仍给原傣、或命驰骚还乡,其优宠异者,或赐袍服文绮、或赐御制诗篇、或官其子孙、或遣人存问、或令地方利弊仍许具疏陈奏。”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官员晚年安全着陆,就可以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获得朝廷的优厚退休待遇。

在政治待遇方面:

一是加官进爵,提高级别。官员退休之后,清政府会按照官员在任时候的表现给予奖励性加官,以保证其能够享受更好的退休待遇。这种待遇一般是给官员加头衔,常见的是加太子少保衔、太子少保衔等。

晚清名臣丁宝桢死后就被追赠太子太保,坊间传言他是名菜“宫保鸡丁”的命名者。然而,加衔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的待遇,其他官员如果隐瞒身体疾病不退或者赖在任上的还要降级处分。

二是恩荫子孙后代。清朝恩荫制度明确规定:“国初旧制,官员或考满、或逾恩诏,历任三年而勤时者,皆官其子孙以世其禄。”

也就是说,只要官员在任内考察表现不错,三年之内年终考核都勤勉有成绩的,退休后子孙后代可以获得相应品级和官做。

最高的是:正一品官员(正部级高干)退休后,他的儿子享受的是正五品官员(相当于市委书记级别)的待遇。最低的是:正七品官员(县长,书记正处级,同时这种待遇也包括县教育局局长等)及以下退休后,他的儿子将获得低级职务(相当于乡镇办公室科员)。孙子以后,品级和待遇再次递减。

在经济待遇方面:

一是按照工资标准和品级给退休金。官员退休之后将按照级别给予不同的退休金,而这些退休金的多少与官员在任时候的工资挂钩。清政府按照表现规定官员的俸禄标准,分为食全俸、半俸、和不俸三种。

清政府规定:“凡大臣引年求退,以原品致仕者,俱准给予全傣。”这里的大臣指的是三品以上的大员,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退休后还能继续拿工资吃饭。三品以下官员退休后可以把一半工资,但如果官员被勒令革职或者被处分的就会没有退休金,即不俸。有时候清政府也实行四分之一俸禄制度,即官员退休后可以继续享受正常工资的四分之一,但这种情况相对来说较少一些。

二是皇帝恩赐赏给财物。皇帝会不定期的给退休官员赏赐金银、貂皮、布帛、田地、诗词等物品。康熙三十六年,大臣赵良栋病重,圣祖皇帝“特赐人参、鹿尾、驰示存问。”道光年间致仕官员李星沅死后“赐金治丧,存问其母。”

此外,清政府还对退休回家的大臣减轻赋税,也是按照官员的品级减免。例如:一品官员每月可以免粮三十石。

在特殊恩遇方面:

除了基本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外,还有特殊待遇。顺治五年规定:一品大员死后,封赏赐号,并对其子孙三代进行封赏,配偶夫人也进行赏赐,其他品级的官员按照递减的待遇进行封赐。

满清官员虽然已经退休,但皇帝会经常下旨召进宫中进行赏赐,如乾隆八十岁大寿时在宫中大摆“千叟宴”,年纪八十以上的老臣都能进宫赴宴接受封赏。

然而,清朝官员退休的优厚待遇并不能让贪腐止步,种种特权反而滋长了官员的腐败。因此,在任上时官员们都大肆搜刮,中饱私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他们贪婪腐败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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