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清华简:周武王克商后放纵玩乐以致病入膏肓
2024-10-05 虎思国学网 阅读 305
传世本《尚书·金縢》首句云:“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可见司马迁当年所据以参阅者,即为此传世本之《尚书·金縢》。至于武王克商后崩年的考证,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记载武王“有疾,不豫”的传世本《金縢篇》,究竟作于何年的问题。
传世本《尚书·金縢》首句云:“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对照司马迁在《史记·鲁周公世家》所言:“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两者所言几乎完全相同。尤其《史记·封禅书》更明确指出:“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显然,司马迁认为武王“不豫”之年即其崩年,时在克商后二年。可见司马迁当年所据以参阅者,即为此传世本之《尚书·金縢》。
但是,随着清华简《金縢篇》的出现,“二年说”大有动摇之势。正如李学勤先生在其大作《由清华简〈金縢〉看周初史事》一文所言:“清华简本的首句是:‘武王既克殷三年,王不豫有迟。’作‘三年’,不是‘二年’,武王克商后在位二年说的基础于是动摇。”(载彭林主编《中国经学》第八辑)
显然,李学勤先生的看法有其道理。盖清华简为战国简,而传世《尚书》文本的整理及司马迁对《史记》的撰作,均在西汉年间,就此而言,似不及清华简本之古;且简本《金縢》明确将武王“不豫”书为“克殷三年”,墨渖俱在。因此,李学勤先生之论持之有据,无可否认。
然而学术考证的对与错,有时不是绝对地非此即彼,两者取舍其一。即是说,肯定清华简《金縢篇》“三年说”的正确,是否就意味着传世本《尚书·金縢》“二年说”是错误的呢?显然,此事尚有可议之处。
笔者认为,要考证此事,仍须从武王伐纣的问题谈起。
武王起兵伐纣的时间,应在文王受命十一年。或问:文王既薨,武王即位,为什么还要用“文王受命”纪年呢?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文王治岐五十年,仁声满天下,为姬周之王业奠定深基,同时亦为伐纣做了前期的充足准备。而武王禀赋气魄不若乃父远甚,且继位未久,功业未立。故凡事皆高举文王之旗帜,一切皆藉文王之名义行事。因此武王即位时不敢用自己之纪年,而继续沿用文王受命之年。正如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记述克殷之事时所云:“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故《今本竹书纪年》及《史记》等典籍在记述此段史事时,遂多数采用文王受命之年以纪年。
武王与诸侯会师孟津,应在文王受命十一年岁暮。据《史记·周本纪》载:“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而牧野之战则显然在翌年春。根据《周本纪》云:“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而牧野一战,纣兵倒戈,武王克殷成功,时在文王受命十二年春二月。有关这一史实,《今本竹书纪年》亦有记载,内中云:“十二年,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牧野。”两书显然都将武王克商成功的时间定在文王受命十二年。
至于武王克商后崩年的考证,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记载武王“有疾,不豫”的传世本《金縢篇》,究竟作于何年的问题。此事《今本竹书纪年》适有记载:“十四年,王有疾。周文公祷于坛墠,作《金縢》。”这极为清楚地表明,传世本《尚书·金縢篇》所述“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的情形,应发生在文王受命十四年,是岁亦为武王之崩年。因此,若论武王于文王受命十二年克商之后,至十四年崩,其在位时间实算(14-12=2)为二年,则传世本《尚书·金縢》的“二年说”原没有错。但若将文王受命十二年克殷之年算在内,则十二、十三、十四前后共计三个年头,说明清华简《金縢篇》的“三年说”,亦是正确的,李学勤先生的看法亦没有错。这正如今人算年龄,有虚岁及实岁(即周岁)之别,没有矛盾,皆说得通。同样,这种情形还出现在传世本《金縢》“周公居东二年”与清华简《金縢》“周公宅东三年”的记载上,亦存在“二年”变“三年”的问题。笔者认为,这就绝非偶然。而两次改变年数的原因应如出一辙,足以说明清华简本《金縢》的整理及抄录者,在计年上显然有将实岁改为虚岁的习惯。
那么,传世本《尚书·金縢》与清华简本《金縢》在计年上为什么有这些差别呢?笔者认为,这显然与记载或抄录《尚书·金縢》的史官在地域观念及计年习惯方面存在南北差别有关。比如传世本《尚书》,先秦时期早有定本,《论语》《左传》《国语》《孟子》及《荀子》等先秦典籍早有引用,其源甚古。至汉初,原为秦博士的山东济南学者伏生整理所藏《尚书》,得二十九篇,称《今文尚书》,其中就包括《金縢》之篇。司马迁在撰写《史记》之《周本纪》及《鲁周公世家》诸篇涉及相关问题时,其据之参考的就是伏生整理的传世本《尚书·金縢》。故可以说,先秦在北地流传的《尚书·金縢》,及汉初由伏生整理的传世本《尚书·金縢》,显然都出于北人之手,他们在计算及记载年数时,习惯采用实岁(即周年)。而清华简《金縢》与包括《楚居》在内的一大批经籍简本,应为战国楚简,其整理与抄录则显然多出于南国楚人之手,他们在计算及记载年数时,则习惯采用虚岁。明乎此,则“二年”变“三年”的问题,就完全可以理解。所以,根据上述考证,笔者认为,无论传世本《金縢》的“二年说”,或是清华简《金縢》的“三年说”,都没有错,可以并世而存。
那么,为什么武王于克商后短短二三年之间,竟然生病而至于身亡?他究竟得的是什么病呢?
笔者昔岁曾研究中医典籍有年,颇谙岐黄之术,故对武王于克殷后二、三年便染病身亡的原因甚为关注。根据传世本《金縢》和清华简《金縢》两个版本的共同记载,都说武王“遘厉虐疾”,即为重病所虐,构成对其生命的危害。说明武王其时确已病笃而处于垂危的状态,故《金縢》篇首书其“不豫”,合乎实际情况。而武王构病的原因,从《逸周书》诸篇可知,其气魄禀赋较弱,伐纣前已出现心悸、惊惧、怔忡、失眠、多梦等症状,说明他经受压力的耐受度偏低,不够坚强。而他的性格中,又有贪图逸乐的一面,以致《逸周书·大开武》有周公劝诫其“明德无逸”的记载。当然,武王在周公、太公、召公等人之辅翊下,在伐纣之役中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体现了帝王的风范,为姬周王朝的建立作出贡献。但他很快就被巨大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而贪图玩乐的脾性又旧态复萌。《逸周书·世俘解》就记载克殷后不久武王即举行大规模狩猎之事。内中云:
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糜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牦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尘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周王朝草创之初,军国事务千头万绪,而武王却举行如此大规模的狩猎活动,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可见他确实有贪图玩乐的一面。揆之《尚书·旅獒篇》所述西戎献獒犬于武王,显然就是供其畋猎之用。召公为姬氏同姓,又是开国元勋,深恐武王玩物丧志,乃于篇中以“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劝诫武王,指出“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显然对武王的放纵心为之危。故笔者认为,《尚书·旅獒》中召公告诫武王之言,并非无的放矢。而且最要害者,还在于武王不仅“玩物”,而且“玩人”,此乃好玩乐者之通病。盖“寡人好色”,古代帝王大都如此。但问题在于,沉迷于“玩女人”不仅“丧德”,而且还可能会因色欲过度而“丧命”。因为自古以来,禀赋薄弱而又好色且不知节制的帝王大都短命,这是屡见不鲜的。而武王的性格弱点正是如此,加上本来体质孱弱,患有各种神经衰弱的症状。而克殷成功后二三年之间,武王显然由于沉迷女色,放纵玩乐,斲伤过甚,其时显然已病入膏肓,不省人事,遂导致药石无灵,最终始出现传世本及清华简《尚书·金縢》中不问苍生问鬼神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