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一个伏笔出现在第七十回末尾,写贾宝玉和众小姐放风筝,贾探春自己放了一个凤凰风筝。结果呢,对面又不知哪家人也放了一个凤凰风筝,俩风筝绞一块儿了,这就已经让读者觉得,哎呦,挺奇怪的,怎么回事?可是呢,曹雪芹挥笔接着往下写,又出来第三个风筝,像门扇那么大,而且这个风筝还带着响铃,是一个喜字风筝,这个风筝逼近过来,声音越来越大,像雷鸣一样,这个风筝最后跟那两个凤凰绞在一块儿,扯来扯去,最后三个风筝线全断了,三个风筝绞在一起,越飘越远。这意味太深长了。
第七十一回写到贾母做八旬大寿。来了一些贵客。其中写到一位贵客,那绝对不是闲笔,这位贵客就是南安太妃。她来不仅是想见见宝玉看能不能招赘入府,也考察一下贾家的小姐们,有没有适合她家世子可以娶过去的。贾母说她们姊妹都在里头给我看屋子,跟亲戚女眷们一起看戏呢,南安太妃不放弃,在里头看戏?那也叫人请出来我看看。贾母就说了,单让贾探春陪着来吧。
贾府本身有三位小姐跟亲戚一起在里面看戏,怎么单让贾探春出来?还有贾迎春、贾惜春嘛。惜春你可以说她年纪小,迎春比探春还大,是不是?可是贾母不让贾迎春出来,那时候贾迎春还没定亲呢,单让贾探春出来,贾母什么意思啊?
如此安排,分明是对二房偏心嘛!
但是,南安郡王府,到头来没把探春娶走,这场两只凤凰相配的婚姻被搅局了,而且来头极大,书里拿来象征的是一个门板那么大的喜字风筝,雷鸣般地飞过来,把那两个凤凰风筝一起给拉扯走了,显然是去完成另一桩红喜事了。谁能有这么大的来头,这么威严的架势啊?只能是高于郡王的皇帝。皇帝需要找合适的女子,拿去和番。
有人会皱眉头,说你这个说法是不是欠考虑?因为你前面已经讲了,书里面写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就书论书,就情节论情节,因为荣国府藏匿了甄家的罪产,又有人告发了姽婳将军诗,已经遭到第一波打击了,这种情况下,探春她是一个罪家的孩子,怎么能拿去和番呢?与罪家女子和番,在封建时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在清朝,雍正时期,就有过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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