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拆迁旧事:顺治先给银子再行搬迁

2024-11-17  虎思国学网  阅读 248


 “拆迁”经常成为新闻关键词

编者按:“拆迁”这个词不知最早始于何时何地,不过违章建筑和拆迁的事情古来有之,也有不少旧时代关于“拆迁”的轶事,但却从未出现以自焚抵御拆迁的类似悲剧,也不会有把美国国旗插在房顶抵御拆迁的闹剧,还有各类“钉子户”。悲剧也好,闹剧也罢,都折射出时代的焦虑和特色。

文化课的知识科普

就起因而言,古代的拆迁有违章拆迁、工程动迁、移民动迁等多项分类,以违章拆迁为最多,并且常与其他拆迁相交叉。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违章建筑需要拆迁呢?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商品经济发展对坊市制度的冲击。一般认为汉代已有坊市制度,其本质是将住宅区和商业区分开。居民住宅都建造在用墙围起来的“坊”内,出入必须通过有专职保安看守的坊门。除三品以上高官,其他官民绝对禁止临街启户开窗或接檐起楼。要做生意,另有也是用墙围起来的“市”,市门早开晚闭,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到唐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封闭的坊市制度逐步被破坏了,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朝廷发过一个文件,说是各坊市有很多沿街违章搭建现象,要求全部拆毁,同时点名要求京兆尹李勉将拆迁违章建筑作为工作重心。居民住宅侵占街道面积的目的多半是“居民住宅改商用”,是为了破墙开店;至于商业区即“市”的破墙,肯定是为不受市门关闭限制以延长营业时间。令人惊讶的是,这项由中央发文件、京兆尹亲自督责的拆迁行动,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其后大历十四年6月1日,中央再次发文所披露的情况,比此前更为精彩:“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楼阁临市人家,勒百日内拆毁。”就是说违章建筑已经从铺面发展到楼宇了。到了五代,随着住宅区与商业区相隔离的布局被彻底摧毁,门户向街就不再是违章了。我们看《清明上河图》中的商店,几乎都是朝街“裸”开,前铺后宅的情况也不少见。

二是城市化浪潮促成住宅需求激增。如唐德宗时户部侍郎苏弁称,现在京师仅仰仗市场为生的“游手堕业者”就有数千万家,全是没有“土著生业”的外来人口。《长安志》在分析长安人口构成时,也极言流动人口比例太高,“盲流”不可计数。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多靠占地型违章建筑解决,其中不少是原住居民和街道管理人员,乃至驻军和其他单位利用营房、办事处官房,违章扩建后出租给他们。

为防治违章建筑,历代多有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措施,如宋代真宗时,因京师侵占街面的违建现象蔓延,中央要求开封府街道司在每条道路的两边竖立木杆式标记,居民建房不许超越标记所定界限。但是同样的文件后来又一再下发,可知收效甚微。

这种屡禁不绝的现象,到了南宋就更加泛滥了。或许是玩腻了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后来朝廷给临安府发文,语气似乎宽容了许多:除大面积侵占官路严重阻碍交通必须拆毁外,其余过界添盖搭建的,都可以由当地主要领导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看来沿街搭建就像当年的破墙开店一样,都是城市转型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历史课的往事回顾

唐朝的长安城是中国古代城市坊市制的典范和顶峰。宫城是皇帝起居和办公之所,皇城是中央各官署集中区域,外郭城则主要是居民区、商业区和寺观等建筑区。外郭城的主干街道南北十一条,东西十四条,最宽的是南北向的中央御街——朱雀大街,宽155米;最窄的顺城街,约20米;与外郭城各城门相通的街道宽都在50米以上,将外郭城分隔成一百多个坊区和两个市区。坊有坊墙,市有市墙,出入各有坊门和市门。除官署、寺庙和三品以上官员的住宅外,坊内住宅一律不得临街开门,商业活动也必须在指定的市场进行。

每到晚上,鼓声响过后,城门、坊门、市门按规定都要关闭,全城实行宵禁,没有官府的特殊证明,一律不得在街上行走,违者将受到拘捕和处罚。街道也不允许私搭乱建。每次皇帝出行,盛陈仪仗,沿途静街,禁止行人,所过旗亭、市楼垂帘外蔽,更不允许普通百姓居高临下观望。由于长安城比较大,有的居民从城外回家,进了城门后,晚鼓擂动,城门、坊门、市门都纷纷关闭,不敢违反官府的禁令,只好躲在桥下蜷缩一夜,待天明晨鼓擂响后,再上街返回家中。

这种封闭的管理体制,给居民的生活和商品交易活动都带来极大的不便,唐朝中叶,随着都城人口的膨胀和商业的繁荣,出现了各种“侵街”之举。

有的居民违反不得临街开门的规定,住宅大门朝街开;有的居民凿墙破洞,将屋舍扩建至街道;有的居民和军将占用原来警卫部队在街道执勤的房舍,并且大肆修造和扩建。在街道上,小商小贩日益活跃,卖胡饼的、卖鲜鱼的,都出现了。更有甚者,晨鼓未响,坊门已经先开;晚鼓已擂,坊门、市门仍不关闭,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还有的居民,置禁令于不顾,在道路上穿坑取土。

当时负责街道管理和治安的官员主要是左右街使和御史台。有关官员曾经多次上书,反映情况,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下达了多次拆迁令,强行拆除私搭乱建的房舍,对涉案官吏予以处罚,违法向街开启的门一律填塞。但由于人手有限,很难全面禁止。而京城以外的大城市,侵街现象更为严重。如扬州,地处水陆交通冲要,各地工商业者云集于此,侵街造舍极为普遍,以致街衢拥堵,难以行车。

在禁街与侵街的博弈中,北宋的开封从坊市制演变为街市制,禁街的条令已经大为宽松。

《清明上河图》是描绘北宋东京(开封)的画卷,生动展示了从封闭的坊市演变为开放的街市后,帝都的繁华与勃勃生机。从画面上看,因临街不得开门的禁令已经废止,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不再有固定的市场,街旁、桥上、巷内,都可以经商和交易。街鼓制度和宵禁制度也都被废除,夜市、早市接踵,商品品种丰富多样,尤其是食品种类繁多,少男少女沿着大街一路走一路吃,从早上吃到半夜,可以不重样,夜市才撤,早市又开。正如在北宋开封府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孟元老所撰《东京梦华录》中的描述:“其阔略大量,天下无之也。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池,香山乐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不欲繁碎。”

语文课的故事讲述

虽然古代是个极权社会,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中,也不乏慎重处理拆迁问题、顾及拆迁户的利益的。

清顺治帝时,北京曾有一次牵涉城内几乎所有汉族官员和民众的大搬迁。这次大搬迁处理得较为稳妥。当时顺治帝为避免清朝建立之初满汉两族矛盾纷争,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举措。

顺治五年(1648)八月十九日,皇帝下令:“……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除八旗充投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等,尽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盖,或质卖取价,各从其便。朕重念迁移累民,著户工二部详查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令各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

规定除编入八旗的汉人外,所有汉族官员及商民,一律迁移南城。原来居住的房屋,或者拆去重盖,或者将它卖掉。户部、工部查实房屋间数,每间给予四两银子的补偿。此银须由各拆迁户亲自到户部衙门领取,不得让有关官员发放,以防止这些官员克扣、吞没拆迁补偿银两。

而且顺治几次强调关于对拆迁户的补偿事宜,一定要先给银子,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似没有催逼之意,较为尊重拆迁户。

就这样,一次本来极易引发风潮的拆迁,因为顺治帝妥善处理了拆迁补偿,得以较为顺利地完成。

黑洞里的真相寻觅

冯玉祥对民众说:“市政府要拆房,假若能首先给你们盖上房,叫你们再搬出去那是好的,若没盖好房,硬叫你们搬出去那就不对。这是中华民国,不是中华官国。人民既是主人,官吏就是仆人,仆人应当为主人做事,应当讨主人的喜欢。现在我说个故事给大家听一听:维廉一世做了德国的皇帝,对于法国打了胜仗,维廉要把他的花园扩大。正好有一个老百姓有三间房,可是他不卖;要在另外买块地方同这三间房来换,百姓也不换。维廉皇帝看别人去没办成,他就自己出马同这房主说了许多好话。房主说:‘对于大皇帝的话我应当听,但是我父亲有遗嘱教训我不要卖这三间房屋,我要卖了就是不孝之子,那么大皇帝你一定不愿意你的国民做一个不孝之子吧?’维廉说:‘你知道我是德国的皇帝,连这小小的事都办不成,还做什么皇帝呢?’房主说:‘假如你肯把你依法治国的招牌砸碎了,你可以叫你几个兵把我的房子拆了;不是这样,你就不能动我的房子。’维廉气得不行,回到宫里,正好毕士麦来给他贺喜说:‘大皇帝陛下有这样守法的国民,我们应当来庆贺。’这样维廉的气才消了下去。一个有皇帝的国家,还不敢拆人民的房。我们是民主国家,若不得我们的同意,谁敢来拆房呀!”

结语:渐渐地,“拆迁”一词用的最多,也发展到极致。天下百姓谈“拆”色变,敢怒而不敢言。纵然社会的发展“拆迁”不可避免,但是决策者和执行者应更多的尊重公民的个人选择和意愿,依法办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拆迁”才会结束历史使命,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哪一朝代或国家是靠房地产“拆迁”立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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