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唐·杜牧《杜秋娘》诗:“咸池升日庆,铜雀分香悲。”还用以指谋生有术,自给自足。
唐罗隐《邺城》诗:“英雄亦到分香处,能共常人较几多。”
宋·李清照《金石录后序》:“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祝翁》:“敬广其术,则卖履分香,可以不事矣。”
清查慎行《曹操疑冢》诗:“分香卖履独伤神,歌吹声中繐帐陈。”
吕志伊 《读史感赋》:“预争皇后怜诸妇,终作分香卖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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