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开放民风:秦宣太后竟和戎王偷情生两子

2024-10-13  虎思国学网  阅读 988


  秦人在西陲住了老久,尽管一直在抵抗犬戎等异族,但他们的生活却是一直处于和西戎杂居的状态。当时秦周围的戎狄部落,被司马迁记录下来的,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包括西戎、犬戎、荡社、亳、芮、彭戏、冀、小虢、茅津、大荔、义渠、绵诸等。秦靠游牧讨生活,与这些所谓的“夷狄”杂居,说穿了,他本身就是夷狄。所以《春秋·谷梁传》把秦称为“狄秦”,一口咬定“秦人,夷也”。不同的是,他积极地向中原的中央靠拢,而其他各族却只会一味侵略和掠夺。秦与周边戎狄这种既共处又斗争的复杂关系,使得秦的文化风俗打上了浓厚的戎狄的烙印。

  秦建国之前,甚至在建国后春秋时期的三百多年时间里,和诸夏各国几乎没有什么往来,完全处于隔绝状态。这种局面直到春秋末年的秦穆公,甚至是秦孝公时代才被打破。也许是因为秦世代忙于和戎狄争斗厮杀,没有时间更没有精力与东方国家打交道,也许是因为黄河横亘中间,崤山南北绵延,阻碍了交通,隔绝了信息。不管怎么样,秦在文化方面几乎没有受到诸夏的宗法文化的影响,却是一个铁定的事实。

  由于受戎狄习俗的影响,秦人的文化和风俗一直是原始的,素朴的,甚至可以说是野蛮的,他保留了大量的母系社会的痕迹。《商君书》中说得很变态:“秦人的野蛮在于他还没有经过人文教化,老爸没有老爸的样子,儿子没儿子的样子,两个人居然在一张床上睡觉。”这在诸夏各国看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商君书》中还记载了更变态的:“儿媳妇给孩子喂奶的时候,竟然不避开公公,撩起衣服来就喂,把乳房袒露在外。”商鞅变法时有一条禁令,不准父子、兄弟住在一间房子里。可见,至少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还没有孝悌之道和男女有别的观念,公公、婆婆、儿子、儿媳、小叔子,大家都睡在一张床上。

  男女无别,角色混乱,导致了秦人民风的开放。这可是真开放,从王室贵族到普通百姓都很放得开。秦宣太后,是秦惠文王的妻子,秦昭王的母亲,曾经一度权倾朝野,统治秦国三十多年。但她又是一个私生活极放荡的女人,简直到了人尽可夫的地步。他的丈夫秦惠文王死后,身为太后,寡妇之身,却和义渠戎王偷情淫乱,还生下了两个儿子。这种事情在当时的秦国好像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和街头巷议,史书中也没有任何掩人耳目之辞。可见当时秦国的民风本就如此。宣太后还包养了一个情夫叫魏丑夫(美男子的名字中竟然有一个“丑”字,汗),每天上朝的时候都把他带在身边,还大言不惭地向庭堂上的大臣宣布:“我死了,一定要让魏丑夫给我陪葬。”宣太后以一国太后之尊,公然宣称要情夫为她陪葬,这在史书的记载中也仅此一例。

  不仅如此,奔放的宣太后在各种外交场合还公然拿男女苟且之事当例子。公元前299年,楚围韩国的雍氏,韩国派使者向秦国求救兵。为了要挟韩国使者给秦国一定的好处作为出兵救韩的条件,宣太后说了一段雷死人的话:“我服侍惠王的时候,惠王把大腿压在我身上,我感到很累,有点吃不消。但当他把整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时,我反而不感觉吃力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姿势对我来说比较舒服。要秦国帮助韩国,如果兵力不足,粮食不多,那可不成。解救韩国的危难,每天要花费数以千计的银两,我们这么费钱费力,难道你们就不表示点什么,就不让我也爽一把?”(米兰·昆德拉说,每一个女人身上都渴望有一个男人的重量。这个观点也许是受了秦宣太后的启发。)这估计是《战国策》中唯一一个黄段子,但竟然出自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后之口,可见秦国民风之开放。

  秦宣太后的言行让人联想到后来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她先是与吕不韦私通相好,后来又有了情人嫪毐,但她把情人假扮为宦官,才敢带入宫中淫乱,可见当时已有了忌惮。她与嫪毐也生了两个儿子,但几年后,有人向秦始皇告密。秦始皇不仅杀掉了这两个孩子,还诛杀嫪毐三族,最后还把太后迁到雍以示惩罚。同样是太后私生子,结局迥然不同,足见在商鞅变法初期,从太后本人到王公贵戚,并不在乎什么婚外关系,大家伙儿也没有什么贞节观念。婚外关系可以公布于众,寡妇生子也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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