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瑞吃斋念佛不是为“三一八”惨案忏悔

2024-07-28  虎思国学网  阅读 617


  1928年3月18日,北京群众到段祺瑞执政府门前广场请愿,抗议八国通牒。图为游行学生与政府士兵对峙。

  其实,所谓,即其为何而“食素”,事因并不是出于“三一八”惨案,而是1920年直皖战争结束后,他在天津做寓公时已经吃斋念佛了。1920年7月,段祺瑞兵败之后,把家搬到天津日租界寿街,从此吃斋念佛,这与他对惨案的忏悔并无关系。

  换言之,毛泽东批语的意思是:即使“三一八”惨案后段祺瑞确曾“吃斋念佛”,心中有所歉然,那也只是“作秀”,与后人理解的“忏悔”并不相同。至于说段祺瑞惨案后曾“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当众长跪不起,并立誓终身食素以赎罪”,则更要试想一下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原来,所谓“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是惨案后的第5日,即1926年3月23日举行的,而段祺瑞在此前后的日程,是“三一八”当日执政府国务院发出通电谴责学生,复在段宅召开紧急会议,议决翌日通缉徐谦和李大钊等“祸首”(显然,当初他是绝无悔过和忏悔之意的);只是到了20日,才对死难者下了所谓“抚恤令”,也即针对“累及无辜”的死难者加以抚恤,并让内务部开展事件的调查。

  一、关于段祺瑞的传闻

  一段时间以来,颇见报刊上载有1926年“三一八”惨案之后段祺瑞为死难者“吃斋念佛”的传闻,还有的文章索性标题就是非常煽情的“段祺瑞为刘和珍下跪”,文章还说:当年“执政段祺瑞在知道政府卫队打死徒手请愿的学生之后,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之后又处罚了凶手,并从此终身食素,以示忏悔”云云。

  在《另一个段祺瑞》(载《炎黄春秋》2009年第5期)的文章中,以段氏后人(段祺瑞的外孙女张乃惠)的口吻回忆和评述了当年的历史事件,并称道段祺瑞的私德,即其“私生活在当时是有名的清廉朴素,就是不贪污肥己,不卖官鬻爵,不抽大烟,不酗酒,不嫖娼,不赌钱。当时人称他为‘六不沾总理’”等,又特别提到了最后导致段祺瑞政治生命终结的“三一八”事件,其称:

  “乃惠说:母亲告诉我,惨案让我外公极度悲愤不安,……他让人立即调查死难者的名字,给予优抚。他还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当众长跪不起,并立誓终身食素以赎罪。这个誓言一直坚持到他病危,虽然医生一再劝他改变饮食,增加营养,他始终没动摇,直到临终。请你们想想,如果是他本人下令开枪杀人,他何必这样做作,他原本就有很重的腿病,却不顾自己的痛苦,长跪不起。”

  二、传闻的疑点

  类似的文章,还见之于《最后的声音———民国名人的遗嘱》、《历史的碎片2:另类人物》等书籍,但是,它们都有一个通病———都没有出示相应的文字资料的出处。于是,它由此带来的问题是:

  “三一八”惨案之后,段祺瑞为死难者“吃斋念佛”,这是真实的事实么?抑或仅仅是其家人的传言?段祺瑞为刘和珍“下跪”,是在什么场合之下?“段祺瑞在知道政府卫队打死徒手请愿的学生之后,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之后又处罚了凶手。”这也是真实的么?联系以上传言,如果说确有此事,则当系惨案发生之后,段祺瑞“随即赶到现场”,并“面对死者长跪不起”,而且“之后又处罚了凶手”,那么,如果检索于历史文献(报刊上的报道、当事人的回忆等),它见之于何处?如果说段祺瑞“还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出现过,并且还有一番“当众长跪不起,并立誓终身食素以赎罪”的举动,那么,是不是说,段祺瑞的上述带有忏悔的举止和行为,并不是惨案发生后的“现场”,而是在随后的悼念大会上。

  无疑,在这里叙述者发生了矛盾,但它也给较真的读者提供了一个确认的途径———上述全部情节发生的“历史现场”,要么是惨案发生后的现场,要么是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如此,追寻这一“历史现场”便是接下来的任务了,不过,这追寻的结果会是什么呢?它能否解开或者证实这一所谓的“千古奇冤”呢?遗憾的是,笔者迄今未发现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撑上述的传闻,或许,那只是听闻者和转述者的一厢情愿而已。

  三、毛泽东对段祺瑞的批语

  “三一八”惨案是不是执政者早已蓄谋的大屠杀,即系“为章士钊所献议,段祺瑞所许可”?或系另有原因?从惨案发生至今,相关的疑问就一直在人们脑际盘旋不去。早在惨案发生后不久,赵世炎就说过:“当‘三一八’案发生之后,最少数反动分子曾借此而攻击革命民众最直接的领导者,冲击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左派的党员。他们的反动宣传攻击最力的,尤其是对于中国共产党。他们所说‘三一八’之役是共产党欺骗了民众,利用了民众,杀害了民众。他们作如此反动宣传的约有三种人:一是国民党右派;二是国家主义狮子派;三是当时在北京办《大同晚报》现在南昌活动的龚德柏等类的反动新闻记者。”(《“三一八”的一周年》)不仅于此,由于惨案本身的复杂性,此后有关的臆测不曾消停过,甚至有人说惨案的真相“恐怕永远没人能讲清楚了”等。

  不过,“三一八”的历史场景毕竟是惨烈的,主要当事人之一的段祺瑞也为此而身败名裂,甚至毛泽东对他还有一个批语。

  1957年9月29日,毛泽东在《对章士钊反映张之洞、段祺瑞遗属情况来信的批语》中说:“嘱彭真查明处理。”这是章士钊来信反映:“囊者传谈偶及前清遗老与北洋军阀皆不是人民敌人,政府可能予以照顾。”毛泽东批示说:“因时间已久,人民已淡忘了,非谓过去也不是人民敌人。”(近见香港《大公报》刊文介绍“毛泽东如何评不抽不喝不嫖不赌不贪不占的段祺瑞”,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章士钊和毛泽东谈起段祺瑞,毛泽东呵呵一笑说:‘有功有罪,已经化敌为友了嘛。’”真不知道作者是从哪里获得的这条消息,其实,其出处即是上述毛泽东对章士钊来信的批示,然而意思已经大变了。该文经中新网转载,想必视听的范围极广,却实属道听途说。)

  章士钊又说:“段祺瑞在派系私斗上虽有失德,却无反输之举。”毛泽东又批道:“有‘三一八’惨案。”章士钊说:“段祺瑞按其征讨复辟、对德宣战以及晚年抗日南下诸节,皆不失为革命荦荦大端。”毛泽东批道:“只此节可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以上章士钊的来信和毛泽东批语,反映了他们对历史的不同理解,毛泽东说段祺瑞的罪行“有‘三一八’惨案”,不一定就是说是段祺瑞下令屠杀游行群众,而是说他摆脱不了其中的干系,即便他不是主谋,也是负有连带责任的主要当事人。这倒也并非是诛心之论,段祺瑞其人,早在五四运动时就受到学生运动的冲击,大革命时又力主“整顿学风”,警告学生“不得再行借故滋事”,否则“依法从事,决不姑贷”,因此,也难怪人们首先要怀疑他是惨案的元凶了。

  四、段祺瑞为何“吃斋念佛”

  再来谈谈段祺瑞为何“吃斋念佛”的传闻。

  关于“三一八”惨案的历史究问,因这一历史事件的复杂,以及事件发生时的特殊氛围、当事人和后人记忆的偏差、个人情感等多种因素,在相关的回忆和记述中多有失实之处,前述所谓段祺瑞在惨案发生后赶到现场,或在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面对死者长跪不起的细节,以及表示从此终身食素以示忏悔,等等,全系想象。(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因为当时如果段祺瑞果真出现在事发现场抑或悼念大会上,不可能没有新闻的报道,笔者为此特意查阅了当时各大主要报纸以及“三一八”惨案的主要文献(《三一八惨案资料汇编》、《三一八运动资料》,以及吴廷燮撰《段祺瑞年谱》等),均无相应的记载。至于上述说法的由来,均出自段祺瑞的三女儿段宏巽在《上海文史》发表的一篇回忆文章(段氏后人,儿子段宏业是花花公子,一事无成;女儿段宏彬移居美国;三女段宏巽是管理家务的,据《百年家族———段祺瑞》一书中所述:“五四运动时,段公馆外边有抗议的学生,十分热闹。庭院深处的段祺瑞在房间里休息,三女儿守候在房间里,许多人想进来报告外边的情况,都被她挡在门外,最后她发话说,外人谁要是进来就开枪打死他。”),她说:“三一八”时段祺瑞曾下令不准开枪,但贾耀德置之不理,终酿成了血案,后来段祺瑞为之“长斋礼佛,以示忏悔”。这是说惨案是由贾耀德造成的,段祺瑞不仅与之无闻,且事前加以了阻止。对此,毛泽东则认为:“不难想象,没有段的命令,贾敢下令向学生开枪吗?至于吃斋念佛,不少下台军阀都是这样做的,不过是故作姿态罢了。”(《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

  其实,所谓,即其为何而“食素”,事因并不是出于“三一八”惨案,而是1920年直皖战争结束后,他在天津做寓公时已经吃斋念佛了。1920年7月,段祺瑞兵败之后,把家搬到天津日租界寿街,从此吃斋念佛,这与他对惨案的忏悔并无关系。

  换言之,毛泽东批语的意思是:即使“三一八”惨案后段祺瑞确曾“吃斋念佛”,心中有所歉然,那也只是“作秀”,与后人理解的“忏悔”并不相同。至于说段祺瑞惨案后曾“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当众长跪不起,并立誓终身食素以赎罪”,则更要试想一下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原来,所谓“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是惨案后的第5日,即1926年3月23日举行的,而段祺瑞在此前后的日程,是“三一八”当日执政府国务院发出通电谴责学生,复在段宅召开紧急会议,议决翌日通缉徐谦和李大钊等“祸首”(显然,当初他是绝无悔过和忏悔之意的);只是到了20日,才对死难者下了所谓“抚恤令”,也即针对“累及无辜”的死难者加以抚恤,并让内务部开展事件的调查。

  五、段祺瑞的亲笔遗嘱

  在这种情况和气氛之下,如《百年家族———段祺瑞》一书中所述,是“事后段祺瑞竟站出来为卫队开脱,更成为众矢之的,不仅为全国各地的学生、工人、各群众团体千夫所指,也在各种政治势力围攻中极为被动”,那么,段祺瑞会公开出席悼念大会而且会做出那样一番令人感动的举动么?也就在3月23日,北京总工会、全国学生总会等团体及各校学生1万多人在北大三院操场举行“三一八死难烈士追悼大会”,会场高悬着“烈士之血,革命之花”的巨幅横标,四面遍布挽联(其中一联曰:“段混蛋,章混蛋,混帐王八蛋,何时滚蛋?胡杀人,乱杀人,杀死这多人,还要抓人!”。“段”指段祺瑞,“章”指章士钊)整个会场气氛十分悲壮和激昂。大会由陈毅(中法大学学生)任主席,他首先在大会上慷慨激昂地报告了惨案的经过,继之邵飘萍、王一飞、韩麟符等也进行了演讲。大会最后公决:将3月18日定为“废约纪念节”、在天安门建立烈士纪念碑、对烈士进行国葬。(1929年3月,在圆明园建成了烈士公墓;是年6月,在北大三院建成了烈士纪念碑)不难设想,当时段祺瑞会出现在这一现场么?

  此后的4月9日,风闻国民军将采取行动,段祺瑞从其吉兆胡同的住宅迁至东四八条胡同的一部下家中躲避;翌日,国民军警备司令部张贴布告,称段祺瑞“自任执政以来,祸国殃民,无所不至,最著者如金法郎案、‘三一八惨案’,尤为国人痛恨”云云,鹿钟麟亦于是日宣布其罪状,并表示欲联合直系驱逐段氏。11日,段祺瑞逃往东交民巷,又于17日在国民军被迫退出北京之际宣布复职,此后又派胡惟德代行内阁总理之职,摄行执政职权,随即查知直、奉两家对自己已无接纳之意,遂于20日下野,退居北洋军阀的后院———天津,从此他打发岁月的方法是礼佛、手谈(围棋)、吟诗(有诗集《正道居集》)等等。若说彼时的他仍然会为当年的惨案耿耿于怀,当会在他临终前的遗嘱中有所表白,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哀”,然而,人们并没有读到那样的句子,读到的反倒仍然是当年“整顿学风”的口吻———1936年11月,段祺瑞在上海病逝,此前他亲笔写下遗嘱:

  “余年已七十余,一朝怛化,揆诸生寄死归之理,一切无所萦怀,惟我瞻四方,蹙国万里,民穷财尽,实所痛心。生平不为多言,往日徒薪曲突之谋,国人或不尽省记,今则本识途之验,为将死之鸣,愿国人静听而力行焉。则余虽死犹生,九原瞑目矣。国虽危弱,必有复兴之望。复兴之道亦至简单。勿因我见而轻启政争,勿信过激之说而自摇邦本;讲外交者勿弃固有之礼教,求学者勿鹜时尚之纷华。本此八(四?)勿,以应万有。所谓自立更生者在此,转弱为强者亦在此矣。余生平不事生产,后人宜体我乐道安贫之意,丧葬力崇节俭,敛以居士服,无以荦腥馈祭。此嘱。”

  1926年“三一八”事件和惨案的前前后后,确有许多有待覆案的环节,不过,如要推翻旧说,最起码要有准确的史实和相应的公私档案,如果仅仅是传说,何况只是在小范围内流传的传说,则并无助于澄清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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